张训:法官的德行
其四,《白虎通》以汉人的宇宙观论证了三纲六纪说,并阐明了六纪与三纲的关系。
二曰:三者,君子所生与之立,死与之敝也。综合起来看,郭店简《六德》篇的六位说是一套完整的位分伦理学思想体系,它由六位、六职和六德三个版块组成,既深刻又具体,既系统又完备。
竹书一曰:三者通,言行皆通。这些文献都没有说三纲是由董仲舒提出来的,反倒像众所悉知的流行术语一样。从众多位分伦理中挑选出夫、妇、父、子、君、臣六位,这需要一层概括和提炼的思想功夫。随后,我们才在董子的相关著作中发现了三纲一词。据此,《彖传》作者即具备了三大法的位分伦理思想。
自然逻辑次序的先后不等于价值观上的高低轻重。《礼记·乐记》载子夏对曰:然后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三纲六纪连言,除了见之于本篇篇题之外,又见于《白虎通·号》篇。
如若不然,那么它们也是孔子弟子亲承师意之作,仍然表达了孔子本人的思想。所谓六德,竹书《六德》篇曰:父圣子仁,夫智妇信,君义臣忠。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是上述引文的中心观点。郭店简《六德》篇从六位提炼和提升为三大法,并特别强调了此三大法概念的意义,其奥秘即在于此。
很明显,前后两者具有主从、先后的关系。天常通过天德生长和活动在人的内心,通过人的道德信念和道德反省而维系人世间的六位伦理。
有使人者,有事人【者。夫妇法人,取象人合阴阳,有施化端也。最后列君臣,君臣是建立在家庭及其他社会关系基础上的政治伦理关系。如果这个推论是正确的话,孔子就是三大法说或六位说的提出者了。
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一百多年来,三纲问题也一直是学界争论的一个焦点和热点,其中汉人三纲说是什么及其性质、来源如何,更是学界讨论的中心问题。至于六纪与三纲的关系,《白虎通·三纲六纪》篇曰:六纪者,为三纲之纪者也。从竹书《六德》篇来看,六位即指夫、妇、父、子、君、臣六种身份。
从六位到三纲,从单位到双位,从相对单独到绝对匹合,笔者认为,其间不仅不是完全隔绝的,而且绝对匹合义其实处于相对单独义的上位,前者是后者存在的前提。所谓三纲,从上下文来看,指君臣、父子、夫妇三大伦或三对伦理关系。
兼则必有主从,而贯通于对待的双方之中。对于此种伦理关系中人的身份,古人以位或位分称谓和概括之。
君臣、父子、夫妇的句读,表示三纲之义,而君、臣、父、子、夫、妇的句读则表示六人或六位之义,在位分伦理学中,这两种句读的含义是彼此明确相区别的。六位的两两组合,即为三大伦(夫妇、父子、君臣)。当然,这些问题都建立在一个相关的意义问题之上,即:三纲说是中国文化的精华而应当保留,还是中国文化的糟粕而应当抛弃? 从学术史来看,一百多年来三纲问题的批判和讨论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相对于《六德》篇来说,《成之闻之》篇论述了求己和天降大常之义,显示出此篇竹书的思想框架更为博大。因为从汉代文献,特别是从《春秋繁露·基义》《白虎通·三纲六纪》两篇来看,汉人的三纲说虽然包含有多层含义,但其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含义是匹合、对待、相感和兼摄。换言之,六位之两两关系是绝对的平等还是相对的平等,是绝对的差异还是相对的差异,这是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在构造位分伦理学时所必然面对的基本矛盾。
盖此言也,言不奉大常者,文王之刑莫重焉。(简31-33) 唯君子道可近求,而可远措也。
除第一段所引《礼纬·含文嘉》的观点和内容外,上述四段引文的主要信息和思想大抵可归纳为如下四个要点: 其一,在迄今所见典籍当中,《白虎通》首次以具体文本指明了三纲的内容,而无须再联系上下文或其历史背景来作推断。据此可知,名义上的三纲概念应当出现得更早,不会晚于汉文帝时期。
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不愧为圣人! 董仲舒虽然不是三纲说的提出者,但是他对于三纲说在理论上的建构是有突出贡献的,这主要体现在他运用天道原理以论证其合理性上。
纲纪或三纲六纪,是位分伦理学发展到汉代的突出标记,汉代的位分伦理学因此可称为纲纪伦理学或三纲伦理学。笔者认为,孔子不一定是六位说或三大法说的提出者,但他是六位说或三大法说的总结者及其理论的提高者。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第一个时期是清末民初的启蒙思想运动时期,在此一时期,启蒙思想家对三纲说发起了正式而猛烈的批判。
其中,后一问题涉及人们所持现代性的观念和立场。竹书《成之闻之》篇又进一步将六位或三大法,与天常或天所降大常直接关联起来。
《汉书·礼乐志》载贾谊曰: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纲纪有序,六亲和睦,此非天之所为,人之所设也。在笔者看来,此种三纲说既不符合汉人三纲说的正统,又不符合孔子三大法之说,更不符合现代人追求平等和个人权利的观念,因此否定、批判和抛弃此种三纲说,是应当的。
所谓六位,指夫、妇、父、子、君、臣。据此,笔者推断,六位说应当是三纲说的第一个阶段。
是故小人乱天常以逆大道,君子治人伦以顺天德。换言之,从君、臣、父、子、夫、妇六人可以转称君臣、父子、夫妇三纲的根据,即在于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周易》原理。圣生仁,智率信,义使忠。此外,《左传》昭公元年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
学者或启蒙思想家将其随意上推,附会于董子名下,这是不对的。董子以汉代的天道观或阴阳学说为理论武器,首先将三纲肯定为王道,然后将其提升为天意在伦理世界的具体呈现和落实,进而提出了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的重要命题。
昔者君子有言曰:圣人天德。职有职分、职责、职能和职事等义,《六德》篇所说的六职具有一般性,指常职和常分。
或者说,三纲说的主从义不能突破其匹合义,不能畸变为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极端主张。而儒者为何后来进一步提出了三纲概念呢?其着眼点亦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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